发布日期:2025-03-09 04:33 点击次数: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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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海海南拉僧仲派出所:“公调对接+司法确认”多元解纷
人民公安报记者 唐建权 通讯员 李磊 齐越
为解决治安、民事纠纷“调而不结”的问题,2024年以来,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分局拉僧仲派出所探索推行“公调对接+司法确认”多元解纷工作模式,走出了一条“矛盾纠纷化解规范化、法治化”的新路子。
“公调对接”是指公安机关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,共同调处纠纷警情;“司法确认”则是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,给调解协议添上一层“法律保险”。“公调对接+司法确认”多元解纷工作模式,真正减轻群众诉累,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,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供了新思路。
前不久,拉僧仲派出所接到报案,称一名工人在工作时跌倒昏迷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工人家属与用工单位就工亡认定、补偿金额等问题产生纠纷,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赔偿价格相差较多,用工方担心支付了赔偿款后,工人家属反悔,又来找自己索赔。工人家属则认为用工方找借口推脱,没有诚意,怕调解不成需要对簿公堂,自己没有经济条件去打官司。拉僧仲派出所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这起矛盾纠纷,在派出所民警和调解员的调解下,当事双方对赔偿内容达成一致,签订了调解协议,并现场申请司法确认,工人家属第二天就拿到了对方的赔偿。
“调解协议书虽然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,但当事人往往还是对执行效率有所担忧,这时引入司法确认,进一步给调解协议加上一层法律保险,就能免除当事人的后顾之忧,助推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。”拉僧仲派出所所长刘政说。
“公调对接+司法确认”多元解纷工作模式使司法机关增加了人民调解力量,提高了调解质量。派出所从“调而不结”导致的“反复调解”中解放出来,从而将有限的警务资源聚焦到主防职能。法院以民事裁定书对矛盾纠纷定分止争,推动矛盾纠纷简繁分流、诉前化解,节约了司法资源、提高了司法效率。
“为了促进调解成功,我们跟法院完善了协作机制,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,由民警征求当事人司法确认意见后进行代办,不再需要当事双方一同到法院办理,在节约当事人时间成本的同时,助推社会形成‘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’的良好氛围。”刘政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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